对浙江省11地市经济社会公平度的测评及排名
通过应用修正后的中国地方经济社会公平度评价体系,结合相关的公开统计数据,对浙江省11地市底线公平度、机会公平度、分配公平度分别进行了测算。在此基础上,计算了11地市的经济社会公平度。根据各地市经济社会公平度总体得分和分项得分,提出了今后进一步提升各地市经济社会公平度的对策措施。
指标体系:中国地方经济社会公平度评价体系。
测评范围:浙江省11地市。
数据来源:《浙江统计年鉴》《中国区域经济统计年鉴》。
重要发现:
·宁波:经济社会公平度在11地市中排名首位,人均GDP水平同样在11地市中排名首位,属于经济发展水平与经济社会公平度“双高”的地市。比较分析结果显示,这主要得益于该市具有相比其他地市更高的机会公平度,且该市底线公平度、分配公平度也处于较高水平。总结宁波市提升经济发展质量、使城乡居民收入和消费保持协调增长、不断夯实教育基础等的经验和做法,对于其他地市具有一定的意义。
·丽水:经济社会公平度在11地市中排名末位。比较分析结果显示,该市具有较高的机会公平度,但底线公平度和分配公平度在11地市中均排在末位。今后,促进城乡收入水平和消费支出水平差距的缩小、采取积极的就业措施等来提高劳动报酬在各要素所获报酬中的比重,以及提高社会民生方面的公共财政支出水平,是丽水市进一步提升经济社会公平度的几个重点。
测评结果:
“公平”是以“善治”为核心的现代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治理所要实现的重要目标之一,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决定因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20次提到“公平”一词,充分说明公平在现代治理理论与实践中的重要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新年贺词中明确指出,“推进改革的根本目的,是要让国家变得更加富强、让社会变得更加公平正义、让人民生活得更加美好”。2015年4月28日,在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表彰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指出,“在前进的道路上,我们要始终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而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中,也对“机会公平”“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等有所论述。此前发布的“十三五”规划纲要中,则进一步地提出“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从实际出发,把握发展新特征,加大结构性改革力度,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
当前,测度中国县市经济社会公平度现状,总结县域地区在公平发展方面的成功经验,发现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对于了解和改善中国县域地区经济社会公平度,以及推进整个国家经济社会更加公平的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这也是我们在过去一段时期坚持对县市经济社会公平度展开测评的主要初衷。同时,处于省(直辖市、自治区)和县市之间的地市一级,在区域经济调控、要素资源配置、产业结构调整、城乡发展统筹等方面有着异常重要的作用和地位,对其经济社会公平度的研究和评价同样不可忽视、不可或缺。
“十二五”时期,浙江省坚持以“八八战略”为总纲,抓改革、强创新,稳增长、调结构,治环境、惠民生,防风险、促和谐,经过全省上下五年来的不断探索和创新,胜利实现了“十二五”规划目标,经济社会发展上了一个新台阶。尤其是步入“十二五”中后期,面对错综复杂的宏观环境和繁重艰巨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浙江省委、省政府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浙江时的重要指示,认真执行省委各项决策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定不移打好转型升级系列组合拳,把统筹城乡发展与统筹区域发展结合起来,加快城市发展和美丽乡村建设,支持原26个欠发达县加快发展,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全省发展一盘棋。制定实施杭州、宁波、温州和金华—义乌都市区规划纲要,积极推进中心城区功能建设和都市区综合交通体系建设,都市区龙头作用进一步增强。加快区域中心城市和县城建设,深化中心镇改革和小城市培育试点,城市经济快速发展,全省经济社会公平度整体水平显著提高。
人民论坛测评中心在所构建的以县市为测度单位的经济社会公平度测评理论模型基础上,通过对具体指标进行进一步修正和完善,建立了中国地方经济社会公平度评价体系。现根据《浙江统计年鉴2014》《中国区域经济统计年鉴2014》提供的公开统计数据,对浙江省11地市的经济社会公平度进行了测评、排名、比较和进一步分析。我们寄希望于通过这种系统性的研究,对各地市“十二五”时期推进经济社会公平发展的主要做法、有效经验给予一定的展现。当然,因为这里是以2013年的相关数据为基础来实施测评,以至于测评结果与当前各地市的基本情况难免存在偏差。因此,我们更多期待的是通过这种方式的测评和比较分析,为各地市在“十三五”时期促进经济社会公平度进一步提升,提供方向性的指引。
1 指标体系的构建原则、依据与数据的选取
在构建经济社会公平度测评理论模型的过程中,我们主要遵循了全面性、敏感性、可比性、可操作性和动态性五个基本原则,以用最适宜的指标来客观评价公平程度为导向,以我国地市一级目前所处的实际发展阶段和经济社会状况为根本前提,最终选择了阿玛蒂亚·森的正义观和马克思的公平分配理论作为依据,搭建了功能公平、可行能力公平以及结果公平三个维度,确定了底线公平、机会公平和分配公平三个一级指标。而在指标数据选取方面,则是充分建立在数据的可获取性基础上,现将具体指标选取的理论依据以及所选择的指标数据说明如下。
底线公平
早期与公平有关的评价指标体系中,多以最低生活水平以下人口的低保参保率来衡量底线公平。对于这一点,我们有不同的看法,其具体原因如下:第一,福利经济学的基本理论与有关的实证研究均表明,过分追求最低生活水平以下人口的应保尽保率,会削弱这部分人口中很多人的劳动积极性,在一定程度上滋生“等、靠、要”的消极思想;第二,类似“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的道理,长期来看,与其给予最低生活水平以下人口基本的生活保障,倒不如加快完善相关的就业政策、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让这些人能够通过自身的劳动和努力来摆脱贫困。由此,我们没有选择最低生活水平以下人口应保尽保率,转而将贫困率确定为衡量底线公平的一项核心指标。在此基础上,结合数据的可得性,最终选取以一个市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参保人数占该市年末总人数的比重来近似衡量这一指标。
此外,自1978年我国开始实施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就长期存在。在这种二元的结构和格局下,我国城乡之间公共基础设施、人均收入水平、市场化进程等方面始终存在较大差距,并进一步导致城乡居民的生活水平长期存在差距。另一方面,国内外相关的理论和实证研究均表明,生活水平是衡量人们衣食住用等基本生活底线实际情况的一项重要指标。同时,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化,人们的日常生活水平,愈加能够通过生活消费方面的支出水平给予直观反映。由此,以保证指标间的可加性和可比性为准则,结合目前中国绝大多数农村地区人均消费支出普遍低于城市地区人均消费支出这一现实情况,我们选取以一个市的乡村与城镇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比,来衡量该市城乡居民在生活水平方面的公平程度。
机会公平
进入本世纪以来,我国大多数人的温饱问题基本得到解决,这推动了需求层次的相应提升,使人们更加关注个人的发展机会问题。而综合西方的人力资本理论以及我国地市一级经济社会的实际发展情况,我们推定,在地市层面,九年义务教育、中高等教育在培养和提升人力资本方面有着基础性的地位,特别是中高等教育,近几年来在这方面的作用持续提高。通过查阅相关文献发现,我们的推定也被大量与人力资本有关的国内外研究所证实。为此,我们选取以一个市的中学教育完成率来衡量该市人口在发展机会方面的公平程度。结合数据可得性,中学教育完成率以普通中学当年毕业总人数与三年前普通中学招生人数之比来代表。另外需要说明的是,在计算过程中,鉴于中国区域经济统计年鉴关于教育方面的统计口径近几年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关于当年中学毕业总人数,我们以初级中学毕业人数与普通高中毕业人数之和来代表;关于三年前普通中学招生人数,与2011年中国区域经济统计年鉴的统计口径相一致,因此直接进行了数据选取。
分配公平
要全面而系统地衡量经济社会公平程度,除了需要考虑底线公平和机会公平外,还需考虑收入分配上的公平。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社会分配原则呈现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和“效率和公平并重”两个阶段性特征,城乡、地区、行业、职位间的收入差距在快速的经济增长中被拉大了。从整个国家层面来看,我国的基尼系数进入21世纪后,便超过了“0.4”这一衡量收入差距的国际警戒线。近几年来,尽管收入差距出现了一定的缓和趋势,但仍处于较高水平。因此,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注重和实现公平,成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核心和重点。“十三五”规划纲要更是明确提出,要“正确处理公平和效率关系,坚持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劳动报酬提高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持续增加城乡居民收入,规范初次分配,加大再分配调节力度,调整优化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努力缩小全社会收入差距”。
有鉴于此,我们选择以初次分配公平度和再分配公平度两个指标,来衡量收入分配上的总体公平度。在此基础上,结合数据的可得性,进一步选取以一个市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占人均GDP的百分比,以及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百分比,来反映该市经济社会初次分配公平度以及再分配公平度。其中,在测算人均可支配收入方面,我们在以数据可得性为导向的前提下,部分借鉴了《中国经济周刊》中国经济研究院所曾采用的做法,最终确定以(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非农业人口占比,来衡量人均可支配收入。
此外,鉴于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近年来长期存在,而这种二元结构又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国的城乡收入分配结构的改善,限制了城乡收入分配公平度的快速提升。因此在分配公平方面,城乡居民间的人均收入差距也是需要考虑的因素。同时,为保持数据指标的可比性和可加性,与城乡人均消费支出指标的设定逻辑相一致,关于一个市的城乡人均收入差距,同样以乡村、城镇人均收入比来反映。可能有人会认为这里的人均收入与底线公平指标中的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存在交叉和重叠,因为收入水平是影响消费支出的主要因素。但需要注意的是,已有的大量实证研究均表明,对于现阶段的中国,特别是对于现阶段的中国地市一级地区,除了收入水平外,诸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市场化程度等因素,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人们的消费支出水平。
2 指标权重的设定方法与结果
已有的研究或采取专家调研法,即从主观上为指标设定权重;或采取客观赋权法,即采用层次分析等统计方法,从数据的分析和统计中求得权重。虽然客观赋权法更能增强指标的解释力和独立性,但我们仍决定采用主观赋权法。正如我们在之前经济社会公平度测评报告中所指出的,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我们希望突破以往过分重视与收入有关的因素这一思维定势,更多地强调公平发展理念。具体来讲,这种主观赋权法能够体现以下两方面理念:第一,与效率相比,更加重视从公平的角度来审视问题;第二,合理权衡底线公平、机会公平和分配公平三者的重要性。
在权重系数调节的具体操作上,我们采取有事先提示的专家调研法,即邀请经济、社会领域的专家学者各15名,以及15名在综合管理岗位上任职的党政干部,让他们分别给各指标打分,并且明确告知他们要更多地考虑公平发展的理念。指标权重的计分方法是:我们列出待赋权重的指标,要求专家对同一层级的指标进行两两比较(如果专家认为甲指标比乙指标重要,那么就给甲指标计1分,乙指标不得分)。在这一过程中,一个指标“打败”其它指标的次数越多,所得的分数就越高。当然,这样的打分工作是在一、二级指标层面同时展开。将这样的打分工作进行五轮后(在开展下一轮打分工作前,我们都将每个指标在上一轮打分中所得的平均得分告知打分者,以供其参考),我们将各指标在每轮中的得分相加,再进行相应调整,就得到了各指标的权重系数(见图1,P10)。
3 数据的标准化处理
为了增强测评结果的科学性和可比性,在对指标数据的选择和设定过程中,我们应用了此前测评研究中连续使用过的具有单调性和凸性特征的指数功效函数,对六个二级指标数据分别进行了无量纲化和标准化处理。该功效函数的具体形式如下:
该功效函数中,d是量化后的得分,我们将其区间控制在了60-100之间,x是观测值,也就是各指标数据的实际统计值,xh是满意值,xs是不允许值。一般来说,正向指标满意值取各指标的最大值,不允许值取其最小值,但对于低保人口占总人口比率这样的逆向指标,满意值应取其最小值,不允许值取其最大值。在操作过程中,经过功效函数的转换之后,就可将各地市所有的指标数值全部转换为60-100之间的得分。因此,在我们构建的地方经济社会公平度评价体系中,最低生活保障参保人数占常住总人数比重的观测值越大,得分越低;余下的其他五个二级指标则相反,也即其观测值越大,所获的得分越高。
然而这里还有必要指出的是,依据该功效函数所得出的结果是相对结果,前述六个二级指标数据的最小值和最大值会影响各地市经济社会公平度的得分。也就是说,如果改变参与测评的地市样本量,可能会导致数据指标的最大值和最小值发生变化,各地市经济社会公平度的最终得分也会发生变化。但是,这并不会对各地市之间经济社会公平度的排名顺序产生影响,也就是原有各地市经济社会公平度的先后排序将保持不变。
4 测评结果及各市今后提升经济社会公平度的重点路径
结合各二级指标得分及其权重,我们分别计算了浙江省11地市底线公平度、机会公平度、分配公平度得分,并依据三个分项公平度得分的由高到低分别对11地市进行了排名;再结合三个一级指标的权重,我们进一步计算了11地市经济社会公平度的总得分,并依据总得分由高到低对11地市进行了排名。通过对各地市间各级指标得分及排名进行比较,我们分析了部分地市在公平发展方面的突出亮点,找出了11地市在公平发展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了各地市今后进一步提升经济社会公平度的对策建议。
宁波:经济社会公平度在11地市中排名首位,人均GDP水平同样在11地市中排名首位,属于经济发展水平与经济社会公平度“双高”的地市。比较分析结果显示,这主要得益于该市具有相比其他地市更高的机会公平度(在11地市中位列第1),且该市底线公平度、分配公平度也处于较高水平(均位列第4)。
资料显示,自“十二五”开局以来,宁波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教育工作会议及教育规划纲要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宁波教育“两个率先”目标,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科学发展,以教育转型为主线,以推进公平为重点,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全力促进教育自身的转型提升,服务经济社会的转型提升,为宁波推进“六个加快”,在全省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道路上,作出了积极而富有成效的改革与实践。通过推进改革试点、突出教育重点、统筹配置资源,协调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高中多样化、职业教育基础能力提升、特殊教育体系建设,实现了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具体而言,“十二五”时期,宁波市在推进城乡中小学教育发展方面,做到了三个注重:一是注重公平均衡。加快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统筹各级各类教育发展,重点加强基础相对薄弱的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和外来务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增加教育投入,加快学校标准化建设,努力提高符合条件的义务段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的比例。二是注重改革创新。各地、校以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为龙头,全面实施省和市级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在学前教育、高职教育、民办学校分类管理、现代学校管理制度、新课程改革、招生考试制度等各领域大胆开展教育改革和创新。通过加强对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领导,不断完善改革试点的工作机制,做到了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保障到位。三是注重以人为本。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根本大计,优化师资队伍,健全中小学教师资格管理。完善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制度。根据新课程改革、小班化教学、教师脱产轮训的要求,配齐配足教师,努力保证教师数量适应教学需要。深入推进教师聘用制度,规范人员聘用合同管理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聘后管理。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完善师德考核和奖惩机制。
然而,进一步的比较分析发现,宁波市人均可支配收入占人均GDP比重在11地市中排名相对靠后(位列第9)。为此,对于宁波市,采取积极的就业措施等来提高劳动报酬在各要素所获报酬中的比重,是其今后进一步提升经济社会公平度的重点。
湖州:经济社会公平度在11地市中位列第2。比较分析结果显示,这主要得益于该市具有较高的底线公平度(位列第3)和分配公平度(位列第3),但比较分析结果还显示,该市机会公平度在11地市中排名相对靠后(位列第7)。为此,对于湖州市,采取有效举措来提高中学教育完成率,是其今后进一步提升经济社会公平度的重点。
杭州:经济社会公平度在11地市中位列第3。比较分析结果显示,这主要得益于该市具有相比其他地市更高的分配公平度(在11地市中排名首位),以及具有较高水平的底线公平度(位列第5)。资料显示,近些年来,杭州市非常注重发挥财政资金在推进城乡协调发展方面的作用,面对农村发展相对落后城镇地区的现实情况,“十二五”期间,杭州市建立了多元化的农业投入机制,每年新增10亿元用于支持五县(市)城乡统筹发展,专项用于中心镇、中心村、美丽乡村精品村建设;创新设立农村公益金,运用财税扶持优惠政策,累计筹集企业捐赠公益金1.11亿元,鼓励企业投向农村社会公益项目。建立区、县协作机制,2011年至2015年杭州主城区与五县、(市)建立对口联系、联动发展的区县(市)协作组,主城区累计安排协作资金17.26亿元,实现优势互补,加快城乡融合,着力提升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城乡统筹发展,综合运用财政补助、贴息、以奖代补等多种形式,引导金融资金和工商资本投入“三农”。优化财政支农结构,扶持“米袋子”和“菜篮子”工程建设。强化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应用能力,大力培育现代民宿、家庭农场等农村新型业态。优化农村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开展“风情小镇”创建活动、推进农村村庄整治和住房改造、农村生态和文明创建。积极实施以东促西、区县联动工程,加大产业化帮扶力度,支持来料加工、山区纯农户发展经济作物产业、经济薄弱村增收等产业发展项目,提高农民收入水平。
除此之外,“十二五”期间,杭州市还建成铁路杭州东站枢纽、钱江通道等一批重大交通项目;开启地铁时代,建成运营轨道交通82公里;“六大西进”、区县(市)协作和联乡结村成效明显,四县(市)地区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固定资产投资、农村居民收入等指标增幅高于全市平均水平,使得城乡区域发展更趋均衡。
但是,比较分析结果还显示,该市机会公平度排名相对靠后(在11地市中位列第9)。为此,对于杭州市,采取有效举措来提高中学教育完成率,是其今后进一步提升经济社会公平度的重点。
嘉兴:经济社会公平度在11地市中位列第4。比较分析结果显示,这主要得益于该市具有较高的分配公平度(在11地市中位列第2),以及具有中等水平的底线公平度(位列第6)。但是,比较分析结果还显示,该市机会公平度排名相对靠后(在11地市中位列第10)。而且对各二级指标得分进行比较分析后发现,该市低保人口在总人口中所占比重相对较高,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比重相对较低,为此,对于嘉兴市,采取积极的就业措施等促进更多贫困人口脱贫、提高社会民生方面的公共财政支出水平,以及继续提高中学教育完成率,是其今后进一步提升经济社会公平度的三个重点。
台州:经济社会公平度在11地市中位列第5。比较分析结果显示,这主要得益于该市具有相比其他地市更高的底线公平度(在11地市中位列第1),以及具有较高的机会公平度(位列第5)。
近年来,台州市一直高度重视实施“低收入农户家庭收入倍增计划”。通过深入调查、摸清对象、建档立卡,确保家庭人均收入处于贫困线之下的贫困群众一个也不被漏掉。基于此,通过结对帮扶、“一户一策”等途径,实行分类施策,精准扶贫,成效较为明显。针对致贫原因,台州市采取了“输血”和“造血”相结合的方式。对于老弱病残、增收困难且符合低保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全部纳入低保,做到应保尽保。对于不能纳入低保的因病、因残、因学、因灾致贫的困难户,分别给予大病医疗救助、教育救助、慈善救助等相应的专项救助。在此基础上,台州市通过强化帮扶,帮助贫困户脱贫。通过全面实施“一对一”帮扶,确保每户都有一个帮扶责任人。对有劳动能力的人员,借助发展特色产业、来料加工、安排村庄保洁员、帮助联系转移就业和争取扶贫小额信贷等多种举措帮扶增收。比如,在贫困线以下低收入农户主要集中在中西部的黄岩区,结对村镇干部被要求每月走访结对农户至少两次,帮扶措施分纳入低保、救助救济等,重点在发展生产、就业、就医和就学上争取政策帮扶。同时,该区西部地区还通过大力发展来料加工、异地搬迁和社会救助保障等举措,使农民收入实现有效增长。
但是,比较分析结果还显示,该市分配公平度排名相对靠后(在11地市中位列第8)。通过进一步分析分配公平度下的三个二级指标,我们发现,这主要是由该市人均可支配收入占人均GDP比重偏低、城乡收入水平差距相对较大造成的。为此,对于台州市,采取积极的就业措施等来提高劳动报酬在各要素所获报酬中的比重,以及采取积极的措施来促进城乡收入水平差距的缩小,是其今后进一步提升经济社会公平度的两个重点。
舟山:经济社会公平度在11地市中位列第6。比较分析结果显示,该市具有中等水平的机会公平度和分配公平度(均位列第6),以及具有排名处于中下水平的底线公平度(位列第7)。通过进一步分析底线公平度和分配公平度下的五个二级指标,我们发现,该市低保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较高、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比重较低。为此,对于舟山市,采取积极的就业措施等促进更多贫困人口脱贫、提高社会民生方面的公共财政支出水平,是其今后进一步提升经济社会公平度的两个重点。
金华:经济社会公平度在11地市中位列第7。比较分析结果显示,该市具有较高的底线公平度(在11地市中位列第2),但比较分析结果还显示,该市机会公平度和分配公平度排名相对靠后(分别位列第8、第10)。通过进一步分析分配公平度下的三个二级指标,我们发现,该市人均可支配收入占人均GDP比重较低、城乡收入水平差距较大。为此,对于金华市,采取积极的就业措施等来提高劳动报酬在各要素所获报酬中的比重、提高中学教育完成率,以及采取积极的措施促进城乡收入水平差距的缩小,是其今后进一步提升经济社会公平度的三个重点。
绍兴:经济社会公平度在11地市中位列第8。比较分析结果显示,该市具有较高的机会公平度和分配公平度(在11地市中分别位列第4和第5),但比较分析结果还显示,该市底线公平度排名相对靠后(位列第9)。通过进一步分析底线公平度下的两个二级指标,我们发现,这与该市低保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较高、城乡消费支出水平差距较大两个方面有关。为此,对于绍兴市,采取积极的就业措施促进更多贫困人口脱贫、促进城乡消费支出水平差距的缩小,是其今后进一步提升经济社会公平度的两个重点。
衢州:经济社会公平度在11地市中位列第9。比较分析结果显示,该市具有较高的机会公平度和中下水平的分配公平度(在11地市中分别位列第2和第7),但比较分析结果还显示,该市底线公平度排名相对靠后(位列第10)。而且,通过进一步分析底线公平度和分配公平度下的五个二级指标,我们发现,该市低保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较高、城乡收入水平差距和消费支出水平差距均较大,且人均可支配收入占人均GDP比重相对偏低。为此,对于衢州市,采取积极的就业措施等来促进更多贫困人口脱贫、提高劳动报酬在各要素所获报酬中的比重,以及促进城乡收入水平和消费支出水平差距的缩小,是其今后进一步提升经济社会公平度的几个重点。
温州:经济社会公平度在11地市中位列第10。比较分析结果显示,该市底线公平度、机会公平度、分配公平度排名均靠后(在11地市中分别位列第8、第11、第9),通过进一步分析底线公平度和分配公平度下的五个二级指标,我们发现,该市城乡收入水平差距和消费支出水平差距均较大,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比重相对偏低。为此,对于温州市,促进城乡收入水平和消费支出水平差距的缩小、继续提高中学教育完成率,以及提高社会民生方面的公共财政支出水平,是其今后进一步提升经济社会公平度的四个重点。
丽水:经济社会公平度在11地市中排名末位。比较分析结果显示,该市具有较高的机会公平度(在11地市中位列第3),但底线公平度和分配公平度在11地市中均排名末位。通过进一步分析底线公平度和分配公平度下的五个二级指标,我们发现,该市城乡收入水平差距和消费支出水平差距均较大,且人均可支配收入占人均GDP比重偏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比重偏低。为此,对于丽水市,促进城乡收入水平和消费支出水平差距的缩小、采取积极的就业措施等来提高劳动报酬在各要素所获报酬中的比重,以及提高社会民生方面的公共财政支出水平,是其今后进一步提升经济社会公平度的几个重点。
5 可能产生的误差说明
现实中,即便是处于一个省区内的地市,其相互之间所处的发展阶段也不尽相同。测评结果可能和人们对浙江省各地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直观印象存在一些偏差,不乏一些经济水平相对靠前的地市,在测评结果中排名相对靠后。我们认为,这主要由各地市当前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造成。例如,按照经济学中的经典“U”型曲线,随着一个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升、人均生产总值的不断提高,该地区的经济社会公平度很有可能经历一个先下降、再上升的过程。因此,对于处在不同发展阶段的地市,相互之间在经济社会公平度方面并不完全具有绝对的可比性。不仅如此,各地市因自然资源、地理区位等条件的不同,经历的“U”型曲线拐点处所需要的经济发展水平也会不同,而且还有可能存在较大的差异,这也是为何我们在本次测评以及此前开展的系列测评中,都有一些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市,经济社会公平度反而相对较低的一个可能解释。然而不管怎么说,正是因为经济社会公平度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变化往往出现这种先下降再上升的关系,长期来看,持续发展经济,推进经济水平更为健康和快速的提升,在当前仍处于全面发展经济的中国各地区而言,对经济社会公平度的提高都是至关重要的。
数据可得性带来的限制。虽然我们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理论分析模型,并以理论为指导选择了最为接近的指标数据,构建了一套较为系统而全面的指标体系,但是在六个二级指标的指标数据选取方面,主要是以数据的可获取性为导向,以能够查询到的各种公开数据为基础,这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指标数据对于指标的准确反映水平。因此,测评得到的结果与各地市的实际情况存在略微偏差在所难免。
比如,人们的机会公平,除了体现在教育方面之外,也体现在就业、职业培训、健康养老等多个方面,因此单纯以教育方面的公平来反映机会公平,难免会出现一定的偏误。再比如,就像我们在前面的指标选取说明之处所述,底线公平,主要反映的一个方面是人们衣食住用等基本生活情况的公平程度,城乡居民之间的消费水平状况,虽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对此给予呈现,但是诸如行业之间、不同年龄段人口之间的消费差异情况,以及人们相互之间基本的生活消费支出结构差异等,都对底线公平有一定的解释。然而限于数据可得性上的困难,我们并没有将这些方面的数据统一放到衡量底线公平的指标中,而是仅仅以城乡居民消费差异以及低保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两个数据,对底线公平进行了近似的衡量和反映。
更为深入的实地调研有助于对测评结果进行补充和修正。除了数据的可得性会给指标体系的构建和指标数据的选择带来限制之外,现实中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各地市,有其自身不同的发展特色、发展重点和难点,这已经被大量的定性和定量研究所指出并得到证实。因此在实际的测评工作中,评价地市经济社会公平度的指标体系应尽量避免千篇一律,这不仅应反映在具体指标数据的选择上,还应该反映在各指标权重的确定上。也正因此,在本次测评的基础上,若能就相关问题在浙江省11地市广泛开展实地调研,不但有利于准确把握各地市所处的实际发展阶段,而且有助于根据各地市发展重点等,针对不同地市设计不同的指标数据以及确定不同的指标权重,进而对本次测评中得到的初步结果进行修正和补充。
如若可以获取更为详实的各地市经济社会发展数据,将能够在构建地市经济社会公平度影响因素的计量模型之基础上,从实证的层面更深一步地探索究竟还有哪些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因素,会促进或限制浙江省11地市经济社会公平度的提升。比如,如果我们能够获取到关于11地市近十年有关经济发展、宏观调控、产业转型、城乡社保、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等方面较为全面的相关数据,那么可以通过构建相应的面板数据模型,在测算出11地市十年来经济社会公平度得分的基础上,进一步通过应用相关的统计分析软件,开展计量分析,进而找寻出可能影响11地市经济社会公平度的财政、金融、基础设施构建等方面的深层次的因素。除此之外,我们还可以以此为基础,应用趋势分析等实证方法,对11地市今后经济社会公平度的变动情况进行研判。
执笔:栾大鹏,数据统计:于飞
作者:人民论坛测评中心